常见问题

一般问题

Q1. 根据PNAP ADV-36中的freestanding volumetric modules,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的定义是什么?

A1.

采用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工地安全,提高效率和质量控制,缩短施工时间,减少建筑废料,减少对邻居的干扰和滋扰等。认可人士(AP)及注册结构工程师(RSE)应该确保这些好处实际上是可以实现的,并且在提交的计划(例如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GBP和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上层建筑计划)中证明,与传统的现场施工方法相比,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有所改善。图1显示了与传统的现场建筑对比使用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的程度,强烈建议AP / RSE在提交的计划中对此进行证明。当局亦鼓励认可人士和注册结构工程师于提交前查询,或分别与屋宇署技术秘书/屋宇及技术秘书/结构就建筑和结构事宜进行的非正式会议。联络方法请前往以下网址:

https://www.bd.gov.hk/en/resources/codes-and-references/modular-integrated-construction/index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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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1 - 考虑使用MiC的程度

Q2. 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的饰面、固定装置及配件等有没有最少要求?

A2.

没有最少要求,只要所使用的系统/组件满足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的定义,它们就会符合资格。

Q3. 使用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,有没有每层建筑面积(CFA)的最低百分比要求,才有资格成为MiC建筑物,并符合享用PNAP APP-161规定的6%总楼面面积(GFA)宽免措施?

A3.

没有最低百分比要求。只要所使用的系统/组件满足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的定义,它们就会符合资格。 但会鼓励认可人士(AP)及注册结构工程师(RSE)设计一个整体方案,以最大程度地利用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以减少现场施工。

Q4. 临时性的「组装合成」建筑物能否获得6%的建筑面积宽免措施? 屋宇署对「临时建筑物」的定义是什么? 屋宇署的建筑物设计使用寿命要求是多少?

A4.

临时建筑物是指《建筑物(规划)规例》第50条所定义的建筑物,它们属于以下一种或两种:(a)只在一段短时间内需要; (b)以非耐用物料建造,或(c)建作为因建立永久建筑物而需要的承建商屋棚。 就临时建筑物而言,《建筑物条例》及附属法例的所有条文均同样适用。 因此,它们必须经过批准和同意,认可人士(AP)及注册结构工程师(RSE)的监督,注册承包商的施工,完工证明和临时占领许可证的颁发(请参阅PNAP APP-50)。 只要所使用的系统/组件满足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的定义,6%的GFA宽免措施也适用于临时「组装合成」建筑物。

Q5. 6%建筑面积宽免措施是否受PNAP APP-151规定的总建筑面积上限10%的限制?

A5.

为鼓励在新建筑物中更广泛地使用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,PNPN APP-151规定,6%建筑面积宽免措施不受总建筑面积上限10%的限制。 图2列出了总建筑面积计算的示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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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2 - 总建筑面积计算的示例

最后更新: 23.12.2020 14:45:21

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

2022年施政报告公布兴建「简约公屋」

「简约公屋」计划由建筑署负责,以「组装合成」建筑法兴建。房屋局将于屯门、元朗、马鞍山、启德、牛头角及柴湾多区,共八个选址,兴建约30,000个「简约公屋」单位。建筑期大约只为一至两年,单位内有独立洗手间、煮食空间、冷气及热水炉等设施。预计首阶段约2,100个「简约公屋」单位最快可在2024至2025年度落成,其余单位分别会在2025至2026年度和2026至2027年度分阶段落成,期望短时间内改善基层市民的住屋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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